包商银行信用卡积分怎么兑换
1、第一:参加资格 (一)包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使用包商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消费,便可根据积分规则获得相应积分; (二)包商银行发行的特殊积分规则信用卡,以该种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积分规则为准; (三)包商银行发行的联名卡,联名商户会员积分以商户规定为准,信用卡积分规则不变。 (四)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信用卡账户、对包商银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包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违反《包商银行信用卡章程》或本积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包商银行有权取消其兑换积分礼品和参加积分奖励活动的资格。

3、第三:积分办法(一)宾馆、餐饮、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类商户,单笔消费1.5元积1分;钱砀渝测(二)房产、汽车、典当、拍卖、信托类商户,单笔消费1.5元积1分,封顶3000分;(三)旅游、交通服务、百货、家政等一般类商户,单笔消费3元积1分;(四)五金、药品、书报、花木、烟草等批发类商户,单笔消费3元积1分,封顶1000分;(五)航空售票、加油、超市类商户,单笔消费6元积1分;(六)罚款、纳税、保险、公共事业、政府服务等民生类商户,每消费6元积1分;(七)县乡优惠类商户,单笔消费6元积1分;(八)公立医院、学校、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等商户消费不积累积分;(九)网络购物、在线充值、线上缴费等线上商户消费不积累积分。 注: (一)商户类别以商户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特约商户及收单机构; (二)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代码而影响积分累积的,包商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消费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 (四)持卡人若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共享账户信用卡,各卡刷卡消费累积的积分合并计算;独立账户信用卡积分单独计算;主卡与附属卡的积分亦合并计入主卡账户下; (五)无论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包商银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扣除积分。

5、第五:积分的兑换 (一)包商银行信用卡积分已达到某一兑换积分标准时,主卡持卡人可将积分依照包商银行相应积分及兑换标准,兑换相应的回馈项目,包商银行将即时从持卡人信用卡积分中扣减相应积分; (二)各回馈项目(包含各项商品、服务或抵用券等)及兑换标准、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的回馈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 (三)附属卡持卡人刷卡消费所得积分计入主账户,附属卡不可直接参与积分兑换; (四)积分兑换方式: 1、网上兑换:登陆包商银行网站,点击信用卡首页进入积分兑换栏目或包商银行网上商城使用专业版网银进行兑换; 2、电话语音兑换:拨打客服电话,转人工服务进行兑换; (五)积分商品由于非人为损坏原因可更换,换货所产生的邮费自理。

6、第六:积分礼品的配送 持卡人提出积分兑换申请后,将由包商银行委托专业公司进行配送,无需持篱渥对胰卡人另付邮费(退换货除外)。积分礼品的配送方式如下: (一)全国送货:积器皆阄诟分礼品将于客户提交积分兑换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配送(节假日顺延)。 (二)如保险、话费等虚拟类非实物积分商品,按照积分商品介绍内容进行生效;其他有关积分礼品或服务的特别规定 (一)以积分抵付商品部分金额时,其自付额部分持卡人仅能以包商银行信用卡为支付工具; (二)以积分兑换回馈项目时,其积分兑换部分不提供发票; (三)以积分兑换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餐饮)折价、兑换券或其他凭证皆有使用期限,持卡人需于该折价、兑换券或其他凭证上所载有效期限内使用,否则即丧失使用权利,亦无法退换或延续,所消费积分不予充回; (四)网站或宣传品中的回馈项目图片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 (五)本积分计划所提供之回馈项目,由各回馈项目供应商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包商银行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如果持卡人由于兑换、购买、使用、享有回馈项目而导致任何争议或损失,包商银行不承担任何义务、责任。 (六)如未于第九条中所述时间完成配送,无论其原因可否归责于包商银行或供应商,包商银行将协助持卡人协调处理,但包商银行就配送延迟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兑出商品恕不允许退货,如商品在运送途中发生损毁或本身存在质量瑕疵,持卡人可与礼品供应商联系,予以解决,包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因持卡人所兑换的回馈项目而发生的相应所得税均由持卡人自行申报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