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公证证明材料

2024-10-19 17:40:50

1、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的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X区)至X年X月X日止未曾登记结婚。已离境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原住北京市X区)至X年X月X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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